“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向全球展示了我国消费市场的爆发力。这一天,阿里巴巴支付宝成交额达到350.19亿元,相当于我国日均社会零售总额的4成多;京东有效订单量超过了680万单。除天猫与京东外,当当、苏宁、易讯、国美等电商也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促销产品从化妆品、图书、服装、鞋帽、家电,到食品、玩具、珠宝等应有尽有。据媒体报道,这一波购物狂潮尚未退去,淘宝“双十二”购物节又在酝酿中,将推出更多营销活动。
在网络购物热潮中,知识产权问题也受到关注。11月15日,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代表30家出版社与淘宝签署《图书版权保护补充协议》,双方联手共同打击网络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各家电商都纷纷推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销售盗版、假货的现象有所好转,但仍大量存在。那么,网购热潮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权利人对目前电商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
版权保护受重视
“从11月1日到11月12日,京东开展为期共12天的‘双十一’促销活动,总交易额将达到100亿元,其中,图书约占2%。”京东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为保证向读者提供正版图书,京东首先控制源头,开户前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要求开户供应商有出版资质及出版许可证;与出版供应商建立沟通机制,目前京东供应商达到1000家以上,京东有专职采购员与这些出版供应商进行沟通,以严格杜绝盗版,一经发现,马上查处。同时,建立自查与督查机制,京东不定期进行图书自查工作,同时接受读者以及消费者的督查,这些都将最大程度地保障图书的正版化。
同样,当当网图书销售也是采取B2C模式。当当网市场部高级经理于萌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在纸质图书销售方面,当当网直接与出版社合作,有正当的进货渠道。另外,当当网还有电子书平台,销售已出版图书的电子版,这些图书的数字版权来自出版社,并且利用技术手段阻止读者随意复制传播。对于服装、化妆品等其他商品,当当网严格审查卖家资质,并进行年检,一旦发现卖假货行为,将进行严格处理。淘宝网旗下的天猫商城也是采用B2C模式。记者从淘宝网获悉,目前,天猫已拥有4亿多买家,5万多家商户,7万多个品牌,并在不断开创多种新型网络营销模式。
其实,早在2012年6月,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就与淘宝网签署了《加强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此次签约是为了细化与完善合作模式。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淘宝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联盟成员单位在这一平台进行注册,一旦发现有盗版行为,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的卖家发起投诉。
两年来,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联手淘宝打盗版的成效如何?上述负责人表示:“每年联盟通过淘宝这一平台发起的投诉链接数以万计,联盟和淘宝双方都付出了很大努力,有效打击了盗版图书的网络销售。但是网络维权之路漫漫,需要国家机关、出版社、网络平台运营商共同探索,推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多方合力打假货
对于采取B2C模的电商,售假的情况较少,但对于C2C模式的电商,则很难监控。那么,如何才能有效打击售假行为?
除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外,淘宝网正在加大与权利人的合作。记者从阿里巴巴集团获悉,截至2012年,阿里巴巴已与2.3万个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了互动关系,其中深度合作平台近800家。今年10月11日,淘宝网与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在法国巴黎宣布签署备忘录,双方建立积极合作机制,共同打击淘宝网平台的假货销售。阿里巴巴集团网络安全部总监倪良表示,将以此次合作为开端,进一步与世界各国知名品牌、互联网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机构达成合作。
同时,淘宝也加大与政府部门联手保护知识产权的步伐。今年4月,阿里巴巴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备忘录。同时,阿里巴巴还与公安、质监、版权、知识产权等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将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和线下的执法力量结合,有力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与各品牌、平台及政府机构间的合作能让知识产权保护执行工作更有成效。”倪良认为。
作为权利人,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对网购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具体建议:平台应要求卖家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由网络销售平台管理方进行证照检验,对于不能提供有效、合法许可证的卖家,不允许销售图书、音像类制品。对于无证销售的行为,应当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卖家的责任。同时,应实行卖家后台实名制管理,要求卖家登记真实身份,一旦发生销售盗版图书、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时,便于被侵权人、有关机关根据真实身份追究责任。另外,平台运营商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平台或者知识产权投诉渠道。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负责人表示,与淘宝的合作是联盟在网络维权方面迈出的第一步,他们也正在积极推动与更多的网购平台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今,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任重道远。他建议:“首先,应该开辟网络举报窗口,利于广大网民举报售假行为;其次,各方应加强合作,加大打击力度。如淘宝与公安部门展开联合打击,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另外,打击网络售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逐步培养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这样才能从源头治理售假、盗版等行为。” (记者 窦新颖)
编后
11月11日,马云用350亿元的销售额宣告世界,电子商务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消费模式乃至生活方式。毋庸置疑,这是一种巨大的变革力量。但是,如果不能有效及时地打击网购中的侵权盗版,建立良好的正版秩序,这种变革力量就会潜藏极大的破坏力,终将难以规范发展,健康存续。因此,面对“网购热”需要冷思考。为防止“网购热”昙花一现,构建知识产权“防火墙”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