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苹果结束了针对亚马逊使用“App Store”名称所提起的商标权诉讼,意味着这个延续两年之久的商标归属纠纷终于结束,两家公司今后将在各自的数字市场共同使用这个词组。
2011年3月,苹果公司发起商标诉讼案,认为当用户看到“App Store”一词会理所当然地认定为是苹果应用商店,亚马逊使用“Amazon Appstore”而不是“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命名旗下应用网店,这侵犯了苹果的商标,有滥用“App Store”这一专有名称以吸引开发者使用其移动软件下载服务的嫌疑。亚马逊则表示,这个词已变得相当通用化,不应被视为对专有名词的侵权滥用。
昨日,应苹果和亚马逊的要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撤销了苹果有关“App Store”名称的诉讼。苹果向亚马逊承诺不再对亚马逊使用“App Store”的词汇起诉亚马逊侵权,亚马逊也撤销了相关的反诉。
苹果发言人向媒体表示,在超过90万个应用软件和500亿次的下载量面前,客户应该知道在哪能买到他们最喜欢的应用软件,苹果认为已没有必要再坚持诉讼。(记者孙奇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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