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饭店、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现象,商务部相关人士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目前正对“最低消费”问题进行研究。
最低消费由来已久,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商家设定“最低消费”,但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饭店、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实际上是一种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属于不公平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商务部对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已有一些规定,比如200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规定:餐饮企业必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该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
据悉,目前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在对餐饮企业收取最低消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将根据研究结果,确定下一步工作意见。(人民日报北京4月2日电 /记者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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