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2月26日兰州讯 (通讯员张秉伟) 近日,酒钢集团公司JISCO字母及图案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类别为第36类,使用范围为投资管理。这标志着该商标由此得到了中国法律更广泛的保护,对提升酒钢集团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酒钢集团公司在继“紫轩”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品牌发展战略上取得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
“中国驰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经过此次认定,酒钢集团公司获得了在商标注册上的全类保护、工商注册方面和域名方面保护,也具有了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权利。
据了解,被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仅要求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还必须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及商标使用时间长、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等特点。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酒钢便开始使用“酒钢”两字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菱形组合图案作为酒钢的企业标志,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为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酒钢设计了符合国际市场和企业特质的菱形首字母组合图案加JISCO标识。其产品标识的意义为:菱形图案字母“J”象征中厚板产品,字母“G”象征高速线材和板卷产品。“JISCO”字母是酒钢企业名称英文的缩写。二者完美的结合,形成了完整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标识。2006年8月,该标识正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成为酒钢商标。此次酒钢JISCO字母及图案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充分彰显了酒钢品牌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更是酒钢品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体现。该殊荣的取得,必将进一步提升酒钢集团公司在行业以及国内、国际的影响力,也使集团公司的品牌得到有力保护、无形资产得到极大增值。同时,酒钢荣膺“中国驰名商标”,是企业在品牌建设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国驰名商标对于企业来讲,中国驰名商标的含金量极高,需要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极高的市场美誉度,在被消费者广泛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入评选范围,是对企业品牌和综合实力的全面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