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订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何影响,司法保护如何更好护航文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如何保护……近日,在2012上海创意产业国际论坛“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分论坛上,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界、司法机关、企业界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围绕上述主题,结合具体案例,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解读,并一致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为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展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前景。
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副会长游闽键在论坛发言中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上的。中国好声音、中国达人秀等一些走红的电视节目都是从国外买来的,很多人不知道其买到的是什么,其实它们买的是“创意”。因此,讲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研究清楚保护客体的法律属性,才能用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行保护。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袁真富谈到,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海作为全国的经济和文化强市,也已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城市功能改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着力点。而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的行业,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惟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持续发展,不断壮大。
上海品牌交易中心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论坛通过对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可以协助文化创意企业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与政策范围内,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预测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最终借助知识产权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获得更为巨大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
本论坛由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上海品牌交易中心、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东方知识产权俱乐部等单位联合举办。
上海市2010年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设计之都”的称号。统计显示,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正进入高速增长期,2011年共实现总产出642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实现增加值192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均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增幅。(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