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新闻出版总署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截至今年6月,各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69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9起,涉案金额2.83亿元,捣毁窝点1548个,罚没物品313.3万件,对侵权盗版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遏制了部分地区或领域侵权盗版高发势头;在推进政府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方面,中央国家机关已经按照国务院要求于今年5月底全部完成。截至今年7月底,山东青岛、上海、北京市5个区、安徽淮南、新疆克拉玛依等21个市(地)级政府率先完成。
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2010年10月—2011年6月,在打击侵权盗版行动中,各地共检查各类印刷复制企业79252家,对402起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17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收缴、罚没侵权盗版等违法印刷复制品133万余件,从源头上打击了印刷复制领域的侵权盗版活动;在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方面,各地共检查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批销场所、物流企业255668家,对1215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将146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捣毁窝点529个,取缔非法摊点6194个,收缴、罚没侵权盗版制品1203万余件,有效净化了出版物市场环境;在集中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中,版权、公安、工信三部门联合开展了第六次、第七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各地共立案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对466起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36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的嚣张气焰。同时,对新浪、优酷等18家重点视频网站进行主动监管,要求其按季度上报传播影视作品的授权情况,有效规范了视频网站行业的版权经营秩序;在集中查破大案要案方面,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63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其中有29起案件被列为国务院重点督办案件。
国家版权局在积极推进政府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中央国家机关按照国务院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还初步建立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截至今年7月底,上海市完成市级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北京海淀、朝阳、门头沟、怀柔、密云,上海杨浦、黄浦、静安、闸北、奉贤,安徽淮南,山东青岛、济南,福建宁德、泉州,云南玉溪、迪庆,新疆克拉玛依,江苏苏州,四川成都,天津塘沽等21个市(地)级政府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福建27个、四川20个、山东14个、安徽7个、陕西6个、新疆5个、云南2个、广东1个,共82个县级政府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各地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杀毒三类软件291141套(许可数)、采购金额28370万元。各地在推进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形成了青岛“一揽子解决”模式、克拉玛依“分批推进”模式、淮南“混合采购、低成本推进”模式等,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整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通气会上,还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版权执法十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