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国新网 贺立强摄影)
2011年7月1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介绍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及成果网络展览情况新闻吹风会。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回答记者关于针对外国权利人诉求方面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的问题时说,中国法律平等保护国内外企业和个人。
姜增伟说,你提出的问题,对于整个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结果也是一个检验。在中国,不论是中国的企业和个人,还是外国的企业和个人,都受到中国法律平等的保护。以此为前提,我们积极回应外国权利人的诉求,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和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态度,我认为应该有这么几个方面作为回答供参考:
第一,充分听取权利人意见建议。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了日常接待外国公司和其他权利人的来访机制。这次专项行动期间,我们专门召开外商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与外商和驻华机构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说明我们重视外国权利人的诉求;权利人可通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也可通过在华外国企业协会、驻华使馆机构,就保护知识产权与中国政府进行对话沟通。我们一些政策的制定,甚至我们法规的制定都是征求意见的。可以说,渠道是畅通的,没有任何障碍。
第二,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利用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六国家建立的知识产权工作组,与欧盟建立的对话机制,探讨交流双方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广东、福建、青岛、重庆等地有关部门应约会见了美国使馆知识产权官员。
第三,加强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查扣,将出口货物查验比率由2.5%上调至15%;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部门和权利人的合作,提高执法透明度。出台司法解释,加强执法与司法衔接。
第四,查办了一批侵害外国权利人权益的典型案件。上海公安机关破获瑞创公司特大盗版软件案,捣毁盗版Windows7光盘生产窝点2处,切断分布于浙江、江苏、河南等20余个省份、上百个地市的1000余个网上盗版软件下载源和链接站点,有效保护了国内外软件开发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