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15日,专利授权公司Pragmatus AV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控告华硕计算机公司、宏达电侵犯手机及平板计算机在内的产品专利。 ITC指出,Pragmatus AV向ITC提出侵权诉讼,指控多家公司违反美国规范进口产品的关税法337条款,侵犯包括手机及平板计算机在内的消费性电子产品专利权,要求ITC进行调查。 被告对象包括华硕计算机公司及其在美国的子公司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Inc.、宏达电及其在美国的子公司HTC(微博) America, Inc.、三星(微博)电子、LG电子在美国的子公司LG Electronics USA Inc.等。 此案目前尚在调查。 如果ITC判定确有违反337条款,将会发布补偿命令(remedial order),并且立即生效。除非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在60天内以政策理由推翻此案,否则将成为定案。 一旦ITC判定华硕、宏达电等公司违反337条款,最严重的情形就是发布禁止进口令,届时将禁止相关产品输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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