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下文称《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至地方知识产权局。
《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即通过专项行动,提高打击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增强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效能,扩大知识产权执法效应,提高广大消费者、创新主体与权利人的信心,进一步提升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条件。
《专项行动方案》部署了工作任务,主要有七项:(一)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二)切实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三)切实强化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四)切实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五)切实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六)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七)切实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督导机构。各地方局要立即成立本系统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告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探索转化为长效机制。
此外,《专项行动方案》还明确了时间安排与具体措施,将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安排按月细化。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深入做好专项行动工作。除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外,还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示范文本)(试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积极筹办将于11月12日召开的全国知识局执法工作会议。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总体安排,正在加快制定本地行动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 知识产权局系统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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